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

方纲要律师:陈建雄小记

方纲要律师:陈建雄小记
2014年8月15日早上7点半,赤壁。张丕穆律师和我从酒店出发前往赤壁市公安局,就会见陈建雄一事同赤壁市国宝大队进行沟通,陪同前往的,还有爱嘉和剑雄的姐姐。中间与剑雄的姐姐闲聊,这位朴实的大姐虽然不完全理解弟弟做的事情,但她相信这位处处为他人照相弟弟决不会做"坏事"。
将近8点,匆忙赶到赤壁市局,我们问过公安局办案大厅的保安径后直到到五楼——这里是赤壁市国宝大队。刚上五楼就遇到一位警察,我们立即追问问陈建雄的案件的主办人是谁,需要想他们了解该案情况,并要求会见。这位警察非常"警惕",一边说"我们要开会,你把手续交到法制部门",一边飞快下楼,五楼只剩一内勤。张律师又立刻追上去问,但该警察仍说把手续交到法制部门(这位警察所说的法制部门是指?莫非是法制科,嘿嘿)就离开了。
我们立即到四楼的法制科,与法制科的女警陈述刚才发生的情况,并询问交手续到法制部门是怎么回事?这位女警讲谁说的要交到法制科,他们算老几!这事不归我们管。你们直接找他们(国宝)领导。看这情况,我与张律师商量:直接奔看守所会见,如遇阻再回来交涉。
上午八点半,赤壁市看守所。我们一行四位到了看守所,将会见手续交给看所工作人员,他们在进行反复审核后安排我们会见。异常顺利,据剑雄姐姐讲上次剑雄被抓时没有允许律师会见。
顺利见到陈建雄,我们互致问候。他身体状况还好,精神也比较好,能够清楚地记起那些事情发生的准确时间。
我们详细地询问了剑雄涉及的罪名及事件经过,剑雄反应机敏、思路清晰,并认为他所作所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,他所做的一切是行使一个公民的权利,监督政府的权利;他认为他的行为和表达均是对社会和国家"无害"的。
张律师和我总结了他上述观点,并向他陈述,剑雄认为总结准确,他很认同。
会见结束时,他讲已做好失去自由的准备,但担心嘉鱼关着的三位兄弟,担心他们的生活状况,担心他两个尚年幼的孩子。我们听着心里有种莫名的滋味。
10点半会见结束,回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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